在过去的教材中,曾见过“选学内容”,当时理解为“选学内容”不作为中考内容。那么,对新教材中 的“选学内容”该如何定位呢?
请看下面的问题:
*问题4 已知一个二次函数的图像经过(-1,10)、(1,4)、(2,7)三点,求这个函数的关系式。(沪科版数学九年级上第20页)
这是一个已知三点求二次函数解析式的问题,通常理解为,这是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问题,但教材中指出,“*问题4”为选学内容。
记得2008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《数学》对二次函数的要求是:
(1)、二次函数的定义 (了解)
(2)、确定二次函数的表达式(通过具体情境的分析)(掌握)
(3)、二次函数的图像和性质(掌握)
(4)、确定二次函数的顶点、开口方向和对称轴(掌握)
(5)、用二次函数的图像球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(理解)
(6)、方程、不等式、函数的联系(掌握)
现在的问题是:
1、有必要把这一内容定义为“选学内容”吗?“选学内容”是不是课程标准里没有基本要求,而实际上感觉又是很“重要”的内容?
2、是不是隐藏着一个信息:已知三点求二次函数解析式的问题,这类题目,不会出现在2009年中考数学试卷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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